【编者按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一部中国史,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,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、发展、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”。为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故事,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、荣辱与共、生死与共、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,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,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人民心灵深处,特在“天山智讯”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,精选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共同编著的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丛书》中的故事予以刊发,供大家学习参考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对口援疆是国家战略,必须长期坚持,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加强民族团结的工程。”新中国成立后,党中央及各省市对新疆的援助从未间断。新中国成立之初,为了改变新疆工业企业落后的状况,中央甚至把东南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、工厂搬迁到新疆,又从全国各地选调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新疆初建的骨干企业,并选送一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到全国各地的先进企业进修、实习,在短时间内为新疆培养了一支工程技术骨干力量,对推动新疆现代化进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2010年3月,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,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,正可谓“天山南北涌动滚滚援疆热潮,戈壁绿洲展开幅幅壮美画卷”。
如果将目光放到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段,我们会发现,早在清乾隆年间平定准噶尔及大小和卓叛乱、统一新疆后,清政府就对新疆实行过协饷援助的财政制度。
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,在天山南北建立了完整的治理体系。清政府在新疆实行军府制,设伊犁将军统辖全疆军政事务,下设都统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、领队大臣等,统兵分驻各地,管理当地军政事务,并依据“因地制宜”“因俗而治”的原则,建立起州县制、伯克制、扎萨克制、八旗制等不同的管理模式。确立了以协饷为中心的财政供应体系。清政府在新疆各地普遍实行轻徭薄赋政策,减轻了当地群众的负担。
实行军府制管理体制,初期在新疆稳定社会局势、尽快恢复生产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。但设官驻兵支出浩繁,加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,导致清政府难以支付繁重的军政开支,更无法承担重大政治事件、军事行动及经济建设所急需的巨额开支。为改变新疆财政捉襟见肘的局面,清政府在全疆各地采取兴修水利、鼓励移民、推行屯田、经营牧场等措施,但依然入不敷出。新疆每年的军政开支需白银200多万两,而新疆全年货币形式的赋税收入仅有白银10万两。为维护在新疆的统治,巩固边防,清政府将新疆所有的财政收入全部留归当地使用,并通过其他省份的协饷解决新疆地方财政收支差额问题。
协饷是中央政府对地方贫瘠、收支不能平衡的省份以调度财政的名目,从税收富裕的省份拨款予以协助,即“酌盈济虚”,也就是拿多余的弥补不足的或亏损的。因为拨款大部分用于支付被拨款地公职人员和当地驻军的薪饷,以协助其维持当地军政的正常运转,所以被称为“协饷”。
当时,全国有25个省级行政区,除了财政无法自给的西藏、西宁、乌里雅苏台(今蒙古国扎布汗省)、盛京(今辽宁沈阳)、吉林、黑龙江六个特别区和甘肃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四个省外,其他的省份和粤海关、闽海关、江汉关、江海关等海关,以及河东、长芦等几个主要盐场,都要把税收的一部分作为协饷拨解新疆。每年春夏间,新疆各地核定本地次年军政事业所需费用后,将开支预算分别上报中央政府的户部和驻在兰州的陕甘总督衙门,待审定预算后,按各省区和海关的财政收支状况分摊。各省区和海关接到分摊数额后,按期将银两解送陕甘总督衙门,再由新疆派人领取,分存在新疆各地银库,按月给新疆各地公职人员和驻地官兵发放。协饷除了发放官吏、将士的俸饷外,还被用来发展生产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兴办教育等。清末天山南北形成了24个屯区,生产工具、生产技术有了较大革新,兴修了大批水利设施,工矿业等实业有了初步发展,商业发达,城市兴起,新式学堂教育如火如荼。
除了每年正常的协饷外,新疆发生重大政治事件、军事行动时,清政府会临时给新疆拨解大笔款项,称为专饷。例如,乾隆年间,拨出专款20万两白银用于救济和安置东归的土尔扈特部;光绪年间,为扫平中亚浩罕汗国(今乌兹别克斯坦浩罕市一带)军官阿古柏的入侵和沙俄对新疆的侵略,清政府多次采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,每年拨付的军饷、粮运、装备、善后等各项费用都在600万两白银左右。
据统计,自1760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新疆协饷完全断绝为止,清政府拨给新疆的协饷和专饷总计近4亿两白银,相当于清政府10年财政收入总和。由于每年军政开支不定,协饷数额也多有差异,平均每年拨给新疆的协饷约占清政府年财政支出的十五分之一。这些协饷主要来自其他各省的地丁、盐厘、关税等收入,还有少量的私人捐赠等,如,1827年,为了平定张格尔叛乱,江苏商人捐献白银100万两、广东商人捐献白银110万两、浙江商人捐献白银100万两,用以资助清军平叛。
协饷援新疆财政政策是清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正是这些来自各省的协饷、中央政府拨解的专饷,以及来自发达省份商人的捐助,为新疆边防巩固、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,这是值得肯定的历史功绩。
百余年间,清政府每年将数百万两白银调拨新疆,用于新疆军政开支,帮助各族人民屯田兴业,使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一块宝地的新疆虽历经劫难却不失统一。各族人民在相互学习、相互交流,共同开发建设共有家园的劳动中,保持了新疆百余年的基本稳定,经济社会实现了迅猛发展。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,清朝实行的协饷援新疆财政政策,充分表明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,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手足相亲、守望相助,形成了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、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。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开拓了中国的辽阔疆土,共同缔造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,正因如此,新疆各族人民形成了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
